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《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》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基本情况
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16年 3 月 9 日收到粤科高字【2016】18 号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 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通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。 通知还确认了公司高新企业证书编号为 GF201544000309。
二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
公司连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将按照 15%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将在 2015-2017 年度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。 公司一直坚持对研发投入,打造核心技术团队,尤其在突破行业技术难点上加大技术投入和外部联合攻关,使得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。
三、备查文件
粤科高字【2016】18 号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 2015 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的通知》。
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6 年 03 月 11 日